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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型轨道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轻型轨道车的安全操作规程: 1.遵守规定:轻型轨道车在正线或专用线上行驶和作业时,必须严格遵守铁道部颁布的《铁路技术管理规程》中有关规定及《轨道车管理规则》中有关规定。 2. 使用时间:轻型轨道车原则上只准在白天和施工作业时使用,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,必须在车站值班员承认的时间内使用。 3. 人员要求:使用时应有经考试合格、并持有驾驶证的轻轨车司机,同时应有足够的能将车辆撤出线路的人员,以确保不影响列车正常行驶。 4.信号与制动:轻型轨道车运行时需展开红色信号旗。在双线线路运行中,遇见列车开来时应将红色信号暂时收起。轻型轨道车在运行中由专人负责制动,并听从司机指挥及时制动,拖车上也应有专人制动,同主车同步制动。 5. 出车前检查:出车前应检查车上挡板或栏杆是否安全可靠,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车。 6. 运行距离:跟踪列车运行时,应与列车保持不小于500m的距离,原则上应正向行驶,反向行驶时应多观察、多鸣喇叭。 7. 存放管理:使用完毕,轻型轨道车应放于固定地点,并加锁保管。 8. 其他事项:轻型轨道车的其他事项参照重型轨道车执行,轻型轨道车车轴的探伤周期是600km,每次工作完后,应认真填写有关记录。 此外,还有额外的安全操作要求,如出车前必须检查信号、刹车装置、油料、压力表、照明器具、缓冲装置等重要部件是否良好,以及安全阀应做到定期校验,确保灵活有效。灭火器材必须完整有效,出车前人员必须齐全,各守职责,行车时精神要集中,加强嘹望,正确识别情况,掌握速度,不得估计揣测运行 |




